欧盟:国家职教生的资助模式

2010-06-19 03:03:08

欧盟国家通过建立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实施以需求为驱动的职业教育发政策,拉动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需求,使职业教育保持长期稳定的发展。

  ● 部分国家中职教育免费在欧盟25个成员国中,有22个国家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不收取学杂费。尽管在绝大部分欧盟国家高中阶段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但大都实行了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包括免费的中等职业教育。立陶宛、爱尔兰、芬兰等国家还实行免费的高职教育。

  ● 中职生享受福利补贴一些国家为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各种福利补贴,但是各国的情况不尽相同。

  ——瑞典实行教科书和其他教学辅助材料免费制度。瑞典相关法律还规定,如果学校与家庭的距离超过6公里,市政局则负责承担拼生的交通费用,发给学生公共交通月票或报销指定路线的交通费用。

  ——奥地利提供免费教科书,免费住宿或每人88欧元的交通补贴,学校为学生缴纳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马耳他规定,职业教育学生可享受生活补助金和周津贴,在每学年开始时学生还可获得额外补助,用于购置书本等,生活补助金和周津贴发放标准依据专业的类型和学习的层次而有所不同。

  ——在中等职业教育收费的国家,如葡萄牙也对教科书、教学材料、学校伙食、交通等给予补贴。

  ● 孩子上职校家庭领补助一些国家在高中阶段不仅实行免费的教育,而且通过各种财政激励手段刺激学生的职业教育需求。

  ——拉脱维亚规定,接受中等教育的学生家庭享受家庭补助,同时对职业教育学生采取单独的资助政策,公办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享受月奖学金和交通补贴,奖学金的资助数额不少于家庭补助。

  ――德国《联邦培训资助法》规定,未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学校离家较远的十年级以上职业教育学生,可获得州政府发放的每月192欧元至562欧元不等的补助金。

  ——法国规定,学生按规定上学的家庭享受家庭补助金,直到学生18岁,如果参加学徒制培训,家庭补助金发放到20岁。

  ——立陶宛向职业教育学生提供助学金,2002年至2003年享受助学金的学生比例达到60.6%,根据《立陶宛共和国国家社会援助法》,对接受职业教育的孤儿提供生活补助金、免费食宿和教科书。

  ——奖学金是斯洛伐克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的主要形式。斯洛伐克2004年颁布的“311号法令”规定,职业学校、学徒学校和实训学校的所有贫困生可享受政府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奖学金发放标准为600斯洛伐克克朗至1200斯洛伐克克朗。

  ● 收费国家重点资助贫困生

  ——葡萄牙规定,免除低收人家庭职业教育学生的学费,发放培训补助金,享受有关学生福利。在葡萄牙和欧盟共同举办的技术学校就读专业技术课程的学生可享受培训补助金及伙食、交通津贴。

  ——意大利通过中央和地方立法规定了对低收入家庭学生的财政资助政策,2000年通过的《教育机会平等法》规定,通过补助金的形式优先考虑低收人家庭职业教育学生的就学,但这种补助金不是以现金的形成发放,而是从这些家庭减免相当于缴纳学校费用数额的个人所得税。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订相关资助政策,一般包括发放学校券,支付部分教育费用;提高购置教科书补贴;提高免费交通和学校伙食服务;向低收人和社会处境不利家庭学生提供临时支票;提供免费学校住宿。

  ——芬兰制订了相关法律,对低收人家庭学生进行财政资助。根据《学费和教育费用(补助)法》,年龄在18岁以下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全日制低收人家庭学生可申请学习费用补助,这些补助包括法定的全额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书本费、交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