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放宽中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

2010-06-19 02:24:55

  1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与2008年相比,广西今年放宽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以下简称中职对口招生)的报名条件。2009年普通高等院校面向中职对口招生,将不受应届与非应届毕业生和专业对口的限制,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和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者均可报考。

  中职对口招生不受应届与专业限制

  2009年广西普通高等院校面向中职对口招生和“3+2”形式中职直升高职招生专业均为单独编班,学制为2年或3年,学历层次为专科层次,类型为高等职业教育。

  报考中职对口招生和“3+2”形式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含2009年6月可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者)均可报考。(二)身体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三)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或指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考生报名时要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有关“是否‘3+2’中职升高职”或“是否中职毕业生报考对口高职专业”项目栏内打“√”。报名工作与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同时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5日。

  6月中旬开始考试

  2009年中职对口招生的考试科目为“2+1”,即每个招生专业考2门文化基础课(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和1门专业课(由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2门组成,满分为300分),合计满分为600分。

  文化基础课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一门为《语文》(必考科目),另一门可从《数学》和《英语》中选择。专业课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托招生院校进行命题。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选择,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是以承认与中职专业对应的技能资格证书为主要形式;二是由招生学校开设专业技能测试。

  文化基础课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14日、15日。其中6月14日9:00~11:30考语文,15:00~17:00考数学;6月15日9:00~11:00考英语。专业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6月17~25日。具体安排由招生院校决定并负责告知考生,考生只需参加由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考试。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4月10~16日。采取网上填报方法,由当地招生办(考试院)委托考生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填报。填报完毕后,考生需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指定的地点进行签字确认。

  各招生院校划定录取分数线

  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录取审批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录取分数线经招生院校划定,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由各招生院校公布。在总分(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相加)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已获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课成绩优秀的考生。各招生院校相关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可通用,在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各高等院校可录取达到本校规定分数线的二志愿考生。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录取的2006级“3+2”形式五年制高职学生,且中等职业教育成绩合格和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报考资格3个条件者,可直接升入高职院校。

  (稿源: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