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中职学校名称 不再用“职业高中”等

2010-06-19 02:24:54

  暂时保留“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名称,其他名称不再使用,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出台意见,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

  山东提出,要逐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名称,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理顺中等职业学校的名称。今后不再使用“职业高中”“高级职业学校”“成人中专”“职工中专”“农民中专”等,一校多名的一般只保留一个。今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名称统一规范为“××市(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非省属学校一律不得冠以“山东”“齐鲁”等字样。

  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山东中等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到内涵发展阶段,名称的不规范大大影响了职业教育办学行为的规范,影响了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声誉。
 
 
消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