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将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工作

2010-06-19 02:15:41

  从今年到2011年,青海省将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工作,向社会公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支持一批专业师资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

  据了解,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的实施范围包括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省内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原则上由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需要面向省内各行业的在职人员、生产一线的技术骨干以及高中级技术人员、技师、技工等能工巧匠,社会各界退休的科技人员、教师等相关人员,应届和往届大学毕业生中聘请。“特聘教师”限定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所需的专业课教师,包括专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特聘教师”岗位时限由聘请学校根据专业教学需要确定聘期,一般以完成一门课程教学任务为宜。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同级政府筹措,部门学校由学校主管部门筹措。主要用于聘请教师教学津贴,对每个年岗位按一万元标准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学校自行承担。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按照各地区、各学校招生及在校生人数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由各地区、各主管部门根据专任教师师生比1:16的标准核定各学校应有专任教师数,并在现有专任教师差额数的50%以内,确定各地区、行业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数量,下达到各级中等职业学校。

  (青海人民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