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教育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指出,目前我国正在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界多渠道支持的职业教育经费筹措机制。
各地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河南、广西、四川通过实施“职教攻坚”计划,天津、内蒙古、辽宁、云南等14个省(区、市)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园区建设”计划,以加强内涵建设和提高质量为核心,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据测算,这些地方计划投入的资金共计约600亿元,重点用于基础能力建设、实训设备更新、教师队伍培养、专业课程和教材改革。目前,我们正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订,推动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今后一个时期的努力方向是,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界多渠道支持的职业教育经费筹措机制为目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逐年提高各级政府财力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提高预算内职业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比例。
一是努力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建设,扶持农业和艰苦行业、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
二是以建立政府为主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为目标,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结合实际依法制订和实施《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职业院校校舍建设标准和维修标准》以及《职业教育专业设备配备标准》,并作为各级政府履行投入职责的基本依据;
三是在继续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按规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的基础上,研究通过政府和市场两种方式拓宽职业教育经费来源的新渠道;
四是推动省市两级政府通过优化各类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效益;
五是用政策引导和动员社会各方,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职业教育和捐资助学;
六是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法律上界定和强化各级政府、各个行业、各类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举办职业教育的法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办学和技能鉴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