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电工电子技术技能比赛的通知
2010-06-20 07:52:16
教职成司函〔2009〕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09〕1号)精神,现将 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电工电子技术技能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6月26日报到,27日安排选手熟悉赛场、举行比赛说明会,28-29日比赛,30日上午颁奖。
地点: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西大桥西津沽路700号)
二、比赛项目与要求
比赛项目:1.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2.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3.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4.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
本届比赛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能源类、土木水利工程类、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和信息技术类等电工电子技术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相关行业职业技能要求,制定“2009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电工电子技术技能比赛规程”(见附件1)。大赛邀请电工电子技术相关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和教育教学专家组成评判委员会,对参赛选手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三、组织领导
本届比赛在200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天津市教委
承办单位: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中国亚龙科技集团、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本届比赛由主办、承办单位代表、各项目首席评委和各参赛代表队领队等组成执行委员会,下设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判委员会和赛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 任 委员:王扬南(教育部职成司教学与教材处处长)
副主任委员:蒋红兵(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人才工作处副处长)
周 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副主任)
孟 琪(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郝广发(中国机械教育协会副理事长)
刘景连(天津市教委职教处调研员)
郝雅梅(教育部职成司教学与教材处副处长)
冯 岩(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崇明(天津市南洋工业学校校长)
陈继权(中国亚龙科技集团浙江亚龙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华圣(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丰收(电气时代杂志社社长)
各项目首席评委
委 员:各参赛代表队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一)组队方式
本届比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组队参赛。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1名负责人任本地区参赛代表队领队,全权负责代表队参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并选派指导教师(每个比赛项目不超过1名)随队作赛前指导及赛期学生管理工作。各参赛队总人数不得超过13人(包括领队、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等)。
(二)报名方法
本届比赛报名对象为2009年在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限性别、年龄、年级。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大赛报名资格要求,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工作,并向比赛筹备处报送如下材料: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在校生证明、身份证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正面近照5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名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等用)和比赛回执(见附件3)。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三)报名地点:比赛筹备处设在天津南洋工业学校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西大桥西津沽路700号
邮 编:300350
联系电话:022-28392677,022-28398968
传 真:022-28392677,022-28510212
联 系 人:辛树江 13662126663, xsj1965@126.com
翟宗清 13516233080
五、其他
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比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和必要的交通等,由承办单位提供。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赛前将举办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比赛和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比赛的指导教师培训班,各地可根据需要选派1-2名指导教师参加。具体信息见附件4。
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代表队,踊跃参赛。其他有关事宜,可向比赛筹备处询问。可登陆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点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栏目查阅本通知,下载相关附件内容。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七日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七日